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面向泸州市范围招聘5名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名
从事城管行政执法督察辅助性事务工作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我公司负责招聘,所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工作,招聘公告将在我公司网站上发布(网址地址:www.sc-xingshun.com)。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二)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三)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基本公文写作,了解《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及其它城市建设管理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连续5年以上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六)新进城落户人员、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依据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
(二)综合测试。由我公司按要求组织开展。
(三)体检及政审。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前5名确定体检人员,由本人自行到泸州市人民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报告。考生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政治情况意见。
(四)确定聘用人员。研究确定录用协管人员,经研究如有达不到要求的,允许招聘职数空缺,待今后重新招聘。
(五)聘用的协管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录用手续。由我公司办理招聘手续,派遣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江阳区龙透关怡景路1号1幢2层13号),联系方式:0830-3124440。
(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简历1份。
六、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加800元/月奖金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及其它待遇按5万元/人·年包干(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确定,加班工资按规定另行计算。
(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我公司在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政策统一申报缴纳。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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