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
招聘协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受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一批,派遣到市城管督察支队从事协管工作。
一、招聘人数:14名。
二、招聘方式
所招聘人员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协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强。
(三)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强。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会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日常基本公文写作。
(五)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在原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或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从事协管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优先,会驾驶技术人员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8:30起至6月4日12时止(双休日均可报名)。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四楼办公室(江阳区江阳南路214号),联系人:罗女士,联系方式:3113262,13079160960。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简历1份。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6月4日下午,依据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
(二)笔试。6月5日上午,在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二楼大会议室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前提条件。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容环卫管理条例》及其它城市建设管理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下午在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6月6日上午,在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二楼小会议室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人员。下午在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及政审。6月7日上午,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本人自行到泸州市人民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报告。考生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五)确定聘用人员。6月7日下午,研究确定录用协管人员。
(六)办理录用手续。6月8日,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招聘手续。6月11日,派遣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工作。
六、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加800元/月奖金工资。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及其它待遇按5万元/人·年包干(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确定,加班工资按规定另行计算。
(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在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政策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统一上缴。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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