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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7/2 18:17:48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用工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派遣至叙永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基层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3

二、招聘条件:

(一)35周岁以下,男性优先;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熟悉电脑操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4、其它原因不宜基层服务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70818:00前,将《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9737566@qq.com.

(二)面试地点:叙永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0—3124441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在709日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间。面试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招聘报名表》(纸质版)、2张1寸近期免冠照、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料审核。

四、面试录用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资格审查,并组织开展面试测评,面试合格通过入职体检并经审查同意后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2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五、聘用人员待遇2500元每月(含五险)下镇补助据实计算,年终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金5000元。(工作不满一年的,不能进入当年考核)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叙永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和岗位工作。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872日

川公网安备 51050202000176号